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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申请指南

来源:中兴达集团—19年知识产权运营经验,一站式商标注册丨专利申请丨版权登记丨高新双软认定服务平台    发布时间:2019-09-19    浏览次数:1875

 

一、申请内容

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,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,对2018年入库和出库企业予以一定金额事后资助。

二、设定依据

(一)《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》,中共深圳市委、深圳市人民政府,深发〔2016〕7号;

(二)《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》,深圳市科技创新委,深科技创新规〔2019〕1号;

(三)《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》,深圳市科技创新委、深圳市财政局,深科技创新规〔2019〕2号;

(四)《关于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通知》,深圳市科技创新委,深科技创新〔2017〕278号。

三、数量及方式

数量:受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总量控制。

方式:自愿申报、审批机关审定。

四、申请条件

(一)在深圳(包括深汕特别合作区)注册独立企业法人;

(二)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和出库企业(名单见附件1);

(三)属于规模以上工业和服务业企业的,应已建立内部研发机构,并按照国家统计法规要求已如实填报科技统计报表;

(四)研究开发活动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范畴,且上年度已向税务部门办理了加计扣除申报;

(五)企业诚信良好。

七、受理机关

(一)受理机关: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。

(二)受理时间:

网上填报受理时间:2019年9月20日- 2019年10月18日(截止至18:00)

办公时间:星期一至星期五(法定节假日除外)

上午:9:00-12:00,下午:14:00-17:4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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